时间:2008-6-5 来源:成都太奇MBA网 人气:

根据教育部、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8年秋季 MBA复试方案如下:

MBA专业划线: 总分160 英语45 综合90

  1. 复试流程


2. 复试申请表预评

复试申请表预评依据考生报考数据库及考生本人网上填写提交的复试申请表等材料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写《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申请表》,请认真阅读申请表说明,按要求提交、打印及准备相关材料。
时间:2008年3月15日---18日(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8:00)
网址http://www.mbascu.org/index.php?module=apply&act=index
备注:申请通道将于15日上午9点开通

  1. 测试要点
  2. 评估复试申请人职业生涯情况、管理经验等背景信息。
  3. 评估复试申请人的系统思维的结构完整性、逻辑性及目标明确性。
  4. 评价方式
  5. 专家打分
  6. 该项成绩比重30%
  7. 资格审查与面试分组

3.1 资格审查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相关个人资料到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现场领取复试通知书。
   时间:2008年3月20日——21日(截止时间为3月 21日下午18:00)
地点: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415 室
   考生须提交资料清单:

  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联考成绩单打印件(1份);(限调剂考生) 
  3. 体检表原件(四川大学望江校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1份);
  4. 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一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请在背后附上双面胶);
  6. 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请在中心网站下载www. mbascu.org);
  7.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申请表》(要求:封面及个人已签名“申请表说明”

页1份,第3页单独3份)

  1. 其他个人认为应提交的材料

要求:所有材料请以A4纸进行黑白打印或复印
材料6,7不装订,其他材料按照1,2,3,4的顺序装订.


3.2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确认面试分组。

  1. 政治笔试

政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2008年3月22日上午10:00-11:00 (60分钟)
地点: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具体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1. 考试范围: ①“科学发展观”

②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 评价标准 计分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该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政治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面试

时间:2008年3月22日下午13:00
地点: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具体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5.1 无领导小组面试


考生被随机编入面试小组,根据面试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

    1. 测试要点
    2.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反应能力。
    3.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表达能力。
    4.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倾听与学习能力。
    5.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参与能力。
    6.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管理知识应用能力。
  1. 测试方式
  2. 个人阐述观点
  3. 临时轮值小组负责人根据其他人发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4. 该项成绩比重30%
  5. 每个小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2 个人面试

5.2.1 英语测试

    1. 测试要点
      1.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发音准确性。
      2.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语法正确性。
      3.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交流有效性。
  1. 测试方式

A. 采用抽题与专家提问方式

  1. 该项成绩比重20%
  2. 每个考生英语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其中专题测试2分钟,专家提问1分钟

 

5.2.2 职业发展准备测试

    1. 测试要点
      1.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职业规划明确性。
      2. 测试复试申请人的职业规划可行性。
      3. 测试复试申请人压力下应对能力。
      4. 测试复试申请人压力下适应能力。
  1. 测试方式

A. 采用专家提问方式

  1. 该项成绩比重20%
  2. 每个考生职业发展准备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6.录取方法

  1. 联考各项成绩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取得复试资格。
  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申请表预评30分,小组面试成绩30分,英语成

绩20分,职业发展准备测试成绩20分 。复试合格总成绩为60分。

  1.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总成绩

  1. 录取采用总成绩为标准,按总成绩由高至低,实行差额录取。
  2. 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者;
2) 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
3) 复试、政治成绩不合格者;
4)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资格审查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查者;
5) 政审不合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成绩公布与录取

复试成绩将仔细复核并报送研究生院,请考生留意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cu.edu.cn和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 mbasc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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